JoyceRetField
推測與探討:廣告刊登方能看到什麼
廣告刊登方即遊戲營運者,有權批准廣告的發布要項。廣告提供方則負責廣告本身的製作與投放,近年來除了 Google Play 外,網路廣告也日益增多,透過瀏覽器跳轉的廣告也呈現增加趨勢。 那麼,某個刊登方的用戶協議中有這樣一句:「以不正當手段關閉廣告或濫發對廣告的不法檢舉者,將嚴懲不貸(意譯)。」若從正面解讀,這意味著刊登方似乎能看到廣告的使用者狀況。我不明白「以不正當手段關閉」是什麼意思,大概是指沒有按下關閉按鈕吧,我認為是在強制廣告出現前就關閉應用程式來規避。另外,有些廣告附帶的「對此廣告的評價」功能,其中寫著「請勿濫發不滿」,這似乎意味著刊登方有義務個別回覆。 綜合以上探討與假設,我認為不按跳過按鈕來規避廣告的合理性,以及瘋狂檢舉的行為是正義的(斷定)。雖然是半開玩笑,但最近強制播放長達 15 至 30 秒以上的廣告明顯減少了。若假設刊登方可以設定拒絕,那麼提供方想投放的廣告可能就無法順利刊登了。
2026.08.28 下午 7:09 · 瀏覽次數 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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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v.96
マイキーK
這個觀點的考察很棒! 您說得對,遊戲公司確實有機制可以透過紀錄得知玩家是否完整觀看廣告,或是中途關閉應用程式來規避廣告。 順帶一提,如果被 Google 等機制識別為「常看廣告的使用者」,就會開始出現越來越多類似的廣告,因此非常推薦定期重置手機的「廣告 ID」! 對於不遵守規則的惡意廣告,我認為可以積極檢舉和封鎖,不用放著不管。排除惡意廣告對應用程式和使用者來說都有好處。 最近感覺玩家的意識也提高了,令人不快的廣告也一點一點地減少了,希望大家一起營造健康的環境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