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iise
法官“使用竊盜”無罪確定:騎走未拔鑰匙機車,有還就不算偷?
去年7月下旬,雲林黃姓男子先後發現林姓、凌姓車主的機車鑰匙未拔,竟兩度騎走去找朋友,一次約1小時,另一次約1.5小時。用完後,他把車騎回原處,裝作無事,也未把汽油加回。檢方認為,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機車,還消耗油箱汽油,形同把他人汽油據為己有,依竊盜罪起訴。 一審法官判黃男無罪。檢方不服上訴,強調短時間連續騎走兩輛機車,明知耗油卻不補償,主觀上有竊取汽油故意。黃男則辯稱只是“暫時借車”,且在警方調查前已歸還,沒有佔為己有意思。 台南高分院認為,刑法竊盜罪須具備“不法所有意圖”。黃男只是短時間使用後歸還,屬“使用竊盜”,沒有把車或油永久佔為己有的意思,不在刑罰範圍。至於汽油耗損,法官稱這是行車的必然結果,不能倒果為因,認定他為偷油才騎車。全案屬民事糾紛,駁回上訴,無罪確定。 這起判決曝光後,引發外界對「使用竊盜」與刑法界線的熱烈討論。許多民眾擔憂此例一開,恐增加車主財產遭人任意借用的風險,也讓「有借有還」是否真能免除刑事責任,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。 ‼️對於這種「騎完再還」卻獲判無罪的案例,你認為合理嗎?‼️ 好了,確定了,司法真的沒救了,這也能判無罪??嚴重懷疑法官跟犯人有一腿🤬
2026.09.18 上午 10:15 · 瀏覽次數 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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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v.95
ALIN2
只屬於民事糾紛?
Lv.87
mosquito
早就對台灣的司法感到很無言了😤😤😤
Lv.87
亂我玩
如果是借用法官的你看看會怎樣
Lv.102
伊歐
嗯....就說他有沒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(代步)然後偷車吧....
Lv.102
虎咬豬
什麼法官啊
Lv.83
小翔翔z
謝謝分享
Lv.101
遊戲愛好者
法官本來就是站在違法人的,不然怎麼賺錢
Lv.39
IV小楊ivsy
中國有個偷車的,會偷,但還回來的時候都會加滿油/洗車 後面被抓是因為有車主不滿沒被該偷車的偷過(車比較爛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