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阿仁
房子賣給兒子,兒子真的有匯款仍可能算贈與!國稅局查「房款從哪來」-3
如果只有部分價款能提出確實支付證明,原則上會就無法證明確實支付的部分,依相關規定處理。實際案件仍要看當事人提出多少付款證明、資金來源是否可以查證,以及整體交易情形認定。 被認定是贈與,不是直接拿成交價1000萬元算稅 其中1000萬元是父子雙方約定的房屋成交價,即使部分或全部交易最後被依規定以贈與論,也不代表國稅局會直接以1000萬元作為不動產贈與價額。依財政部規定,不動產贈與價值的認定,土地原則上依贈與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,房屋則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。 因此,不能直接用「1000萬元成交價-244萬元免稅額」來估算實際贈與稅。2025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贈與案件,贈與稅採三級累進稅率,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%,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部分適用15%,超過5621萬元部分則適用20%。實際應繳多少贈與稅,仍須依贈與財產價值、當年度其他贈與、免稅額及依法可扣除項目等條件計算。 親子買房別只留匯款紀錄,完整金流才是關鍵
2026.10.13 上午 6:39 · 瀏覽次數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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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v.38
IV小楊ivs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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