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阿仁
好心捐500萬元土地做公益,竟被國稅局課25.6萬元贈與稅!-2
500萬元土地為何要繳25.6萬元?捐土地還要注意另一種稅 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0條,土地贈與價值以贈與時的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計算,並非直接按照市場成交價格認定。因此,這起案件所稱的500萬元,指的是公告土地現值,不一定等於土地市價。由於該筆土地不符合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,國稅局將500萬元納入當年度贈與總額,扣除2024年適用的244萬元免稅額後,再依10%稅率計算,核定應納贈與稅25.6萬元。 計算方式:(500萬元-244萬元)×10%=25.6萬元。 這筆25.6萬元是國稅局核定的應納稅額,並非違規罰款。值得注意的是,244萬元是每位贈與人一整年的免稅額,不是每捐贈一筆財產就能扣除一次。財政部公告,2026年贈與稅每年免稅額仍為244萬元,同一名贈與人無論一年贈與幾次、贈與多少人,原則上都須合併計算。另外,捐贈土地還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。《土地稅法》第28條之1規定,私人捐贈土地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,若要免徵土地增值稅,須符合受贈人為財團法人、法人章程載明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,以及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利益等條件。
2026.10.15 上午 10:08 · 瀏覽次數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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