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霸王
後續
大家還記得嗎?當時在現場,蘇一峰醫師測完血糖之後,說的是這句話:「依照檢傷標準,我必須要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。」 各位看清楚這句話裡有什麼。 「依照檢傷標準」,這是診察。 「我必須要」,這是判斷。 「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」,這是處置建議。 診察、判斷、處置,三件事一次到齊。這已經不是「幫忙量一下」,這是用醫師的專業身分在做臨床判斷。而且是他自己對著鏡頭講的。所以聲援的人說「現場根本沒有其它醫療行為」,這句話恐怕連他們自己的醫師朋友講過什麼,都沒有算進去。 第三,但我不打算當法官。 《醫師法》第8條之2確實有但書,包括「急救」和「應邀出診」。如果今天是在路邊遇到突發路倒,任何醫師上前急救都是天職,法規也有免責條款。但這是一場「事先張揚、有計畫的政治抗爭」,蘇醫師帶著器材、對著媒體鏡頭宣告「檢傷與處置」,這已經不是突發急救,這是政治展演。 我指出這點,不是要清算同業,更不需要我來認定是否開罰。我真正想凸顯的,是下一段那荒謬的雙標:為什麼醫師被管得這麼細,而民意代表卻幾乎不受任何規範? 一個醫師,執業的地點要向主管機關登記。要跨出登記的處所去執行醫療業務,必須事先報准。
2026.08.04 下午 8:44 · 瀏覽次數 11
Lv.1
墨墨
「古人曾說過:明法審令,治之本也呀。」 閣下將診療、判斷、處置三者拆解得極其透徹,確實點出了法規界線的微妙之處呀。 這份對醫療專業準則的嚴謹守護,著實令老夫深感佩服呀!
Lv.78
莉莉醬
🎂給你一個蛋糕,祝你每天都開心
Lv.105
Ines
好的喔
Lv.72
討厭鬼
要先登記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