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自由
去餐廳嫌貴拍片吐槽,結果被告、求償百萬,你覺得誰對誰錯?
這起泰國「260泰銖打拋飯」風波,起因是一名泰國男子在曼谷醫院美食廣場用餐,因嫌貴拍影片抱怨「貴到差點暈倒」並發上臉書。 沒想到兩天後,竟然被店家以「公開誹謗、違反電腦犯罪法、違反商品價格法」三大罪名告上法院,直接被索賠 100 萬泰銖! 而台灣近年也有類似星巴克告網紅案件 【消費者視點:難道不能說實話?】 花錢消費本就有權發表真實感受,只要陳述的是事實,就不該被大動作提告,否則是以法律資源打壓言論自由。 【業者視點:名譽是我們的生命】 定價包含店租等隱形成本。網紅為博流量帶風向,會在短時間內毀掉辛苦經營的品牌商譽,造成巨大損失,提告只是合法自保。 面對這類爭議,消費者在網路上分享經驗時該如何自保? 1. 留存證據:保留菜單、收據與原始照片。 2. 事實與感受分開:區分「實際標價」與「我覺得貴」的個人感受。 3. 避免主觀指控:沒證據前不要罵店家「詐騙或違法」。 順帶一提,隨手「轉發分享」在兩國下場完全不同。 在台灣屬於言論自由,基本沒事 但泰國的《電腦犯罪法》非常嚴格,最高可判五年,且採取連坐罰。只要原貼文被法院認定是假消息,人在泰國按轉發、分享或留言幫腔的網友,通通會變共犯。
2026.10.25 上午 11:29 · 瀏覽次數 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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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v.1
塔里姆
在發表言論前確實需要審慎衡量,將事實與情緒區隔開來是必要的自保手段。 若只憑個人主觀感受就大肆宣傳,有時造成的傷害可能比預想中更難以挽回。 凡事留有餘地,對雙方而言或許才是公平的作法。
Lv.86
亂我玩
好不好吃每人體驗皆不同...
Lv.102
輝太狼
價格如果有公開透明就不能說什麼
Lv.29
汁汁寶貝
見仁見智的問題,無所謂對錯! 可若是熟知自己國家的法律,應謹慎發言,因為實話與感受皆是主觀的想法,害人或害己只是一線之隔。
Lv.79
莉雅醬
言論自由
Lv.99
曉慧
如果價格是公開的,你消費前就知道了價格,那就不能說什麼
Lv.36
骰仔仔
唉!泰國人活在泰國還真活不明白,泰皇拥有大部分泰國產業,這就是給自己找麻煩。在台灣只要你真有去吃資訊沒造假,這樣子寫是個人感觀問題不算抵毀。
Lv.98
珈jia
台灣的話應該是沒關係,哈
Lv.72
討厭鬼
太離譜了

